各教学单位:
为调动广大教师投身教学的积极性,鼓励教师进行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并提倡优教优酬,促进教学质量提高,本学期学校继续开展“教师教学评价优秀奖”评选活动,认真组织教师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编并在岗、承担校内本科生教学任务、具备主讲资格的教师。
二、评选条件
1.服从教学统筹安排,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完成教学工作量标准定额;
2.近三年内无教学事故;
3.响应学校要求,积极从事课程建设;
4.连续两次参评均获得教学评价优秀奖的教师,原则上第三次谢绝申报;
5.连续两次参评均未获得教学评价优秀奖的教师,原则上第三次暂停申报;
6.上学期学生评教成绩排名位于本单位前5%的教师,本次自动进入教学评价优秀奖的评选范围,评选结果不影响教师下一次参评资格审核,申报程序与其他教师一致。
三、评选程序
1.教师申报
(1)具备评选条件的教师自愿申报;
(2)每位教师限申报一门课程(含实验课程)(授课学时须大于或等于16学时),一门课程可任选其中一个授课头,并明确填写相关授课信息;
(3)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承担同班次同一门课程的教师可以同时申报该课程,各自参加评选,奖励按照各自承担的实际学时计算;
(4)本学期将开展校级教学名师奖评选活动,根据《大连工业大学教学名师奖评选及管理办法》要求,高等教育教学经历未满20年的教师应获得教学评价优秀奖,因此有意向申报的教师,如有上述情况,需申报本学期的教学评价优秀奖。
2.教学单位汇总
各教学单位组织教师积极申报,并按要求汇总,填写《大连工业大学教师教学评价优秀奖申报汇总表》(见附件),报送至教学质量管理科。
3.学校评价
学校组织校评优专家对参评教师进行随机听(看)课,同时参考当学期学生评教成绩,按一定比例评出获奖名单。
申报教师如在课程进行过程中调、串课,需在办理正常手续后,第一时间及时告知教学质量管理科,否则将取消本次参评资格。
4.结果公示
学校公示最终评选结果,公示结束后确定获奖名单。
四、奖励措施
1.对于获得教学评价优秀奖的教师,按相关办法发放奖励;
2.各教学单位教师获得教学评价优秀奖的情况纳入校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3.教学评价优秀奖将作为申报校级教学名师的基本条件【其中具有20年以上(含20年)高等教育教学经历的教师可以不受此条件限制】;
4.教学评价优秀奖其荣誉称号有效期为四年。
五、报送时间
请各教学单位于2022年3月14日(第三周周一)16:00前将本单位《申报汇总表》打印盖章,教学院长签字,报送至教学质量管理科(综合楼B座420);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lk@dlpu.edu.cn。
教学评价优秀奖 评选 通知
教务处质量管理科 联系电话:86323602 2022年3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