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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2)学期教学及教学研究工作经验交流活动的通知

来源: 教务处 添加时间: 2023年2月28日

各教学单位:

为切实发挥校内优质教学资源示范和引领作用,激发基层教学组织活力,提升教师教学水平和教研能力。本学期学校继续开展教学及教学研究工作经验交流活动,具体内容及要求如下:

一、活动具体内容

(一)课程观摩

1.名师课程观摩

省级、校级教学名师每学年需开展1次课堂教学观摩。

2.课程思政与专业思政课程观摩

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每开课学期至少开展1次课堂教学观摩。

3.校级以上一流本科课程观摩

校级以上一流本科课程每开课学期需开展1次课堂教学观摩。

4.其他类课程教学观摩

教学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优秀教师及课程的观摩课程。

(二)教学研究经验交流活动

本学期学校将主要针对五育并举一流专业建设、“四新”专业建设、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大思政课建设、教育数字化转型课程大纲修订、一流课程建设、非标准答案形式结果性考核、形成性评价考核、教考分离考核、同行评教及教师自我评教、多专业共享共建校外实践教育基地依托校企联盟开展人才培养(委托式、订单式、定向式等)、产业学院建设、深入开展实习教学活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完全学分制改革、本科生联合培养等主题开展征集教研活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实施意见》和《大连工业大学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实施意见》要求,各教学单位每学期至少开展10次集体教研活动,每学期每教研室会议不少于3次、课组内会议不少于2次,原则上,对于转型专业、一流课程、精品课程所在教研室,每学年需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课程建设开展1次集体教研活动。

二、活动开展安排

1.各教学单位需于每周四汇总提交本单位下周的课程观摩信息及教学研究经验交流活动观摩计划,填报计划的格式见附件1及附件2。

2.教务处每周五公布下一周活动计划。

三、其他

1.教学单位需对申报的观摩课程及教学研究经验交流活动严格把关,确保观摩质量。

2.参与教学研究经验交流的教研室需自行留存过程材料,可参加学校“先进教研活动”教研室评选。

3.各教学单位开展教学及教学研究工作经验交流活动情况将纳入学校绩效考核。

 

附件1:2022-2023(2)学期推荐教学及教学研究工作经验交流活动计划汇总

附件2:2022-2023(2)学期教学研究经验交流活动观摩申报表

 

                                    教务处

                                     202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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